◆学校简介
湖北师范学院是一所以人文学科、社会学科、理学为重点,以教师教育为特色,以服务基础教育为主体的省属重点本科高等师范院校,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是全国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
校园环境 学校位于黄石市中心城区,规划占地2002亩,校舍总面积53.59万平方米。学校襟江带湖,含山蓄水,绿茵广场、曲径小道、花坛公园、楼台亭榭、形象雕塑、书画走廊等自然人文景观错落有致,相映成辉,风光宜人,环境优美,曾被评为“湖北省绿化先进单位”、“湖北省卫生先进单位”、“湖北省安全文明单位”、“湖北省园林式单位”和“湖北省最佳文明单位”,是读书治学和陶冶情操的理想场所。
学科专业 设有20个教学院(系)和1个独立学院,6个一级学科硕士点,36个二级学科硕士点,47个本科专业,15个高职(专科)专业。建有3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和3个湖北省优势、特色学科,7个省级重点学科,7个省级品牌专业,1门国家级精品课程,18门省级精品课程、优质课程。
师资力量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师资结构合理。现有教职工1300余人,专任教师912人,教授123人。教师中有“楚天学者”特聘教授6人,享受国务院政府津贴、省政府津贴21人,入选湖北省高层次人才工程、湖北省跨世纪学科带头人、省跨世纪学术骨干、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27人,全国劳模和全国、全省优秀教师11人。
教学条件 图书馆藏书169万册,电子图130万册,图书馆实现了管理自动化、资源数字化、服务网络化,是“湖北省高校优秀图书馆”。开通了校园网,是中国教育科研网城市节点单位、省级“校园网信息建设先进单位”、“湖北省高校十佳优秀网站”。建有国家级生物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省级重点实验室和省级人文社科研究基地。 建有大学生活动中心、大学生影视中心(湖师大礼堂)、标准塑胶运动场、综合体育训练馆和网球、篮球、排球等运动场、馆,现代化游泳馆等项目已列入建设规划。学校音乐学院教学大楼和实践基地──“湖师大剧院”位于校内青山湖风景区,是黄石市现代化标志性建筑,被誉为“水上莲花”,是中国第八届艺术节黄石地区的主场馆,其教学设施和功能在全国高校处于一流水平。
科学研究 近5年来,承担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和横向课题928项,出版专著、教材150余部,发表科研论文7000多篇,被SCI、EI、ISTP、SSCI等收录700余篇。科研成果获国家级奖2项,省部级奖36项,学校被授予“科技服务湖北先进单位”和“科技进步先进单位”。
毕业生就业 学校关心学生成长,关注学生就业,为学生开设“职业生涯规划”和“就业指导”课程,指导学生就业。近几年来,学校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3%以上。学校被评为“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湖北省农村教师资助行动计划实施工作先进单位”。建校38年来,共培养各类毕业生8万余人,毕业生中绝大多数扎根在湖北省基础教育第一线。学校已成为湖北省高等师范教育的骨干力量,是培养湖北省基础教育师资的重要基地。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学校大力实施“质量立校,学术兴校,人才强校,特色荣校,管理活校”五大战略,努力把学校建成教师教育特色鲜明,多科性、教学研究型,具有较高水平的师范大学。
◆湖北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是经教育部评估合格的成人教育机构。我校成人高等教育从无到有,不断发展壮大,已经形成多层次、多规格、多种形式协调发展的成人高等教育办学体系。现有函授、业余招生专业61个,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主考专业14个。在开展学历教育的基础上,学校非常重视加强非学历性质的继续教育,开办了各种短期培训班,是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考点、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考点、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考点、剑桥少儿英语考点、湖北省国家公务员培训基地、黄石市局级干部外语培训基地、鄂东南地区中学继续教育中心,其规模和影响力不断扩大。
湖北师范学院历任领导都高度重视以函授业余为主体的成人高等教育,将其纳入学校的整体规划,建立了一支专兼结合的优秀的函授教师队伍。学校为地方培养师资队伍的办学思想得到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积极响应。这些部门在函授站机构设置、人员编制上给予大力支持,使函授业余教育得到蓬勃发展。随着学校函授业余教育规模的不断扩大,尤其是函授教育在培训中、小学师资队伍方面产生的影响日益深远,我校招生范围逐步由湖北扩展到广西、云南、广东、浙江等省。为了更好地服务于国家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也为了更好地满足社会日益增长的学习需求,学校在招生专业设置上打破了单一的师范格局,形成了师范专业与非师范专业共同发展的良好局面。在近半个世纪来的成人高等教育实践中形成了优良的办学传统,为社会尤其是为基础教育输送了大批德才兼备的毕业生,赢得了广泛的社会声誉,创建了成人高等教育领域的省优名牌。
◆湖北师范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招生专业一览表
办学层次 |
专业名称 |
科类 |
学制 |
学习形式 |
专 升 本 |
汉语言文学 |
|
2.5年 |
函授 |
英语 |
|
2.5年 |
业余 |
|
广播电视新闻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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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年 |
函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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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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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年 |
函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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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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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年 |
业余 |
|
音乐学 |
|
2.5年 |
业余 |
|
化学 |
|
2.5年 |
函授 |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
2.5年 |
函授 |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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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年 |
函授 |
|
通信工程 |
|
2.5年 |
函授 |
|
物理学 |
|
2.5年 |
函授 |
|
经济学 |
|
2.5年 |
函授 |
|
会计学 |
|
2.5年 |
函授 |
|
生物学 |
|
2.5年 |
函授 |
|
生物科学 |
|
2.5年 |
函授 |
|
行政管理 |
|
2.5年 |
函授 |
|
思想政治教育 |
|
2.5年 |
函授 |
|
法学 |
|
2.5年 |
函授 |
|
教育学 |
|
2.5年 |
函授 |
|
小学教育 |
|
2.5年 |
函授 |
|
学前教育 |
|
2.5年 |
函授 |
|
体育教育 |
|
2.5年 |
函授 |
|
高 升 本 |
环境工程 |
|
5年 |
函授 |
英语 |
|
5年 |
函授 |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
5年 |
函授 |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
5年 |
函授 |
|
经济学 |
|
5年 |
函授 |
|
法学 |
|
5年 |
函授 |
|
思想政治教育 |
|
5年 |
函授 |
|
教育学 |
|
5年 |
函授 |
|
广播电视新闻学 |
|
5年 |
函授 |
|
历史学 |
|
5年 |
函授 |
|
物理学 |
|
5年 |
函授 |
|
化学 |
|
5年 |
函授 |
|
生物科学 |
|
5年 |
函授 |
|
财物管理 |
|
5年 |
函授 |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
5年 |
函授 |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
5年 |
函授 |
|
地理科学 |
|
5年 |
函授 |
|
学前教育 |
|
5年 |
函授 |
|
高 升 专 |
旅游管理 |
|
2.5年 |
函授 |
思想政治教育 |
|
2.5年 |
函授 |
|
行政管理 |
|
2.5年 |
函授 |
|
学前教育 |
|
2.5年 |
函授 |
|
语文教育 |
|
2.5年 |
函授 |
|
应用英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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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年 |
业余 |
|
数学教育 |
|
2.5年 |
函授 |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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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年 |
函授 |
|
通信工程设计与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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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年 |
函授 |
|
教育管理 |
|
2.5年 |
函授 |
|
历史教育 |
|
2.5年 |
函授 |
|
会计 |
|
2.5年 |
函授 |
|
艺术设计 |
|
2.5年 |
函授 |
|
市场营销 |
|
2.5年 |
函授 |
|
经济管理 |
|
2.5年 |
函授 |
|
应用电子技术 |
|
2.5年 |
函授 |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
2.5年 |
函授 |
|
导游 |
|
2.5年 |
函授 |
|
工商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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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年 |
函授 |
|
工程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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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年 |
函授 |
◆考生须知
一、报考对象和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2、报考高起本或专科的考生应具有高中(中职、技校)毕业文化程度。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专科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
二、入学报名、考试安排
3、成考报名实行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确认相结合的方式,学生需按各省教育考试院的相关规定持证到当地教育局招办办理报名和考试手续。
4、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入学考试统考科目每科满分为150分。高起专统考科目每门考试时间为120分钟;专升本每门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成人高考统考科目
层次 |
报考类别 |
考试科目 |
报考类别 |
考试科目 |
高中起点专科 |
文科类 |
语文、数学(文)、外语(高) |
理科类 |
语文、数学(理)、外语(高) |
专科起点本科 |
文史类 |
外语(本)、政治、大学语文 |
经管类 |
外语(本)、政治、高等数学(二) |
理工类 |
外语(本)、政治、高等数学(一) |
教育学类 |
外语(本)、政治、教育理论 |
|
法学类 |
外语(本)、政治、民法 |
艺术类 |
外语(本)、政治、艺术概论 |
三、录取、报到和注册
1、在省成人招办划定各高校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我院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名单报红省成招办审查批准,由我院发出录取通知书。
2、新生必须按照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学校报到注册,无故逾期不报到注册者或经新生入学资格复查认定不具备成人高考相应报考资格的,取消其入学资格。各成人教育函授站在规定时间内集中到我校办理报到注册手续。
四、毕业待遇
学员学习期满,各科成绩合适,由我院发给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成人专科或本科毕业毕业文凭,国家承认学历,并按要求注册上网。符合学士学位条件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及《湖北师范学院学士学位实施细则》的规定,授予相应学科门类的学士学位。附件:毕业证和学位证书样本
武昌区中南广场写字楼1116室(地铁中南路c2出口)电话13377898086 金老师
青山区红钢城新华书店八楼801 电话 18062118769 戴老师
硚口区解放大道宝丰路工商银行3楼303室 电话027-87109746 易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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